新疆626
是2013年6月26日发生在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的一起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多名暴徒先后袭击鲁克沁镇派出所、特巡警中队、镇政府和民工工地,放火焚烧警车。该案件已造成24人遇害(其中维吾尔族16人),包括公安民警2人;另有21名民警和群众受伤。公安民警当场击毙暴徒11人,击伤并抓获4人。这次恐怖事件是由
艾合买提尼牙孜·斯迪克为首的暴力恐怖活动团伙策划制造的。自2013年2月以来,艾合买提尼牙孜·斯迪克纠集多人进行宗教极端活动,收听煽动暴力恐怖活动的音频资料,形成了17人的暴力恐怖活动团伙。6月25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该团伙成员1人。艾某因害怕罪行败露,26日晨,伙同15名暴徒,先后袭击鄯善县鲁克沁镇派出所、巡警中队、镇政府、建筑工地、个体商店和美容美发厅,烧毁车辆,持刀疯狂砍杀公安民警和无辜群众,即626事件。除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吾拉音·艾力、阿不都拉·斯热甫力外,参与当天暴力袭击的恐怖分子被当场击毙或被击伤后抢救无效身亡。经群众举报,最后一名逃犯伊布拉音·艾力于6月30日被抓获。法庭审理查明,2010
年4月以来,艾克拉木·吾斯曼、吾拉音·艾力、阿不都拉·斯热甫力先后与艾力·艾合买提尼亚孜等人在鄯善县鲁克沁镇多次聚集,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组织收听观看境外恐怖组织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音视频,传看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书籍,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并就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达成共谋,进行暴恐体能训练,恐怖组织逐渐形成。2013年9月12日,新疆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鄯善县“6·26”暴力恐怖案件中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等4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