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23
是2013年4月23日在新疆喀什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发生的一起暴力恐怖案件。当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镇上的3名社区工作人员到居民家走访,在一户居民家发现多名可疑人员和管制刀具,遂用电话向上级报告。但是由于被藏匿在屋内的暴徒发现,工作人员被控制。接到报案后,镇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前去处置,先后遭到屋内暴徒袭杀。此前被控制的3名工作人员也被杀害,暴徒点燃房屋焚烧。随后赶到的民警击毙继续暴力对抗的暴徒,控制现场事态。该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民警、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维吾尔族10人,汉族3人,蒙古族2人),受伤2人(维吾尔族)。处置过程中击毙暴徒6人,抓获8人。2013年8月12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巴楚“4·23”暴力恐怖案件中木萨·艾散等5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木萨·艾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热合曼·吾甫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拜克热·外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吾斯曼·买买提、塔依尔·吾布力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