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政策,是针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的旅客实行的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
购物,离岛免税店(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主要实施流程:1、离岛旅客在离岛免税店选购进口免税商品
并付款;2、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至机场;3、旅客在机场隔离区提货并乘机携运离岛。离岛免税购物次数: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
政策,岛内居民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适用对象: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
享受条件:离岛旅客免税购物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其中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第二,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第三,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免税税种: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和消费税。2011年5月1日起,海南
正式实施离岛免税政策,成为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该政策的区域。2012年10月24日,财政部对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进行调整,自2012年11月1日起,免税购物限额提高至8000元,并增加了美容、保健器材等3类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