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根据出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若与父母同行,须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户口本无法体现一家三口关系,可以用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代替)。
2、若只与父母一方出行,须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不同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同行一方的※同意书公证(如果户口本无法体现一家三口关系,可以用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代替)。
3、若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须提供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双方的※委托书公证(如果户口本无法体现一家三口关系,可以用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代替)。
4、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样本。
5、如父母离异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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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携带一个孩子去美国,请阅读这份来自美国海关和边境巡逻队的重要通知。
如果一个孩子(19岁以下)与父母中一方或者另一位既非父母又非法定监护人的成年人一同出行,需要什么文件来证明该成年人拥有照顾这个孩子的法定授权?
鉴于由有争议的监护权所产生的儿童拐带案件持续增加,并且这些儿童可能成为色情案的受害者,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强力建议当一名孩子在没有父母双方同时陪伴出境的时候,与他/她同行的父亲或母亲需携带另一位父(母)亲出具的文件(如果孩子与(外)祖父母、伯伯、叔叔、舅舅、姨妈、姑妈、伯母、婶婶、舅母、姨父、姑父、兄弟姐妹或朋友一同出行,则需要携带由父母双方共同签字的文件)。该文件需声明:“我知道我的妻子/丈夫等携带我的儿子/女儿出境。他/她/他们得到我的许可。”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同时建议该文件应该进行公证。
虽然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可能不会要求检查该文件,但是如果他们要求检查而你无法出具时,你可能会被羁留在边境直到有关该没有父母双方同时陪同的孩子的情况得到充分评估。如果该孩子只有父母中的一方作为法定监护人(另一方去世、单方监护等等),那么其他相关文件(例如法庭判决、只列出父母中一方的出生证、死亡证等)也具有效用。
携带孩子出行的成年人还需注意:尽管美国不要求该文件,许多其他国家却有相关规定;无法提供经过公证的许可信和/或出生证可能导致入境时被拒。(加拿大在这方面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使馆相关链接:http://shanghai-ch.usembassy-china.org.cn/visas/appointmen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