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港澳通行证。持有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的大陆居民才能前往港澳地区。16周岁以下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的其他法定监护人代理申请。60周岁以上的居民,可委托他人代办。 2007年1月1日为起,部分内地城市纳入“港澳个人旅游计划”之内,可以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证(G)”自行到香港旅游。而其他地区只能够办理“港澳团队旅游签证(L)”到香港旅游。在深圳工作、就读的非深户,符合条件者2012年9月1日起可在深办理港澳通行证、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类型:个人旅游可以申请,有效期可为三个月或一年,次数可为一次或两次,一般每次最长逗留7天,但也有更长的签种。目前为止,开放“自由行”个人旅游、可以申请直通香港签注的城市,按照香港入境处所公布,一共有49个: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市,以及其他省的28个地级市/直辖市。另外,深圳户籍居民可以办理一年多次签注,但(按2015年4月13日新出台的规定)一周只能去一次,称作"一周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