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南县被国务院批准为“革命老区县”,全县范围内共调查发现文化遗址40处(其中新石器时代遗址达20处)、古墓葬群13处、古建筑2处、古石刻文物点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5处,在这个处处是遗迹的县城里,寻找在岁月的打磨中遗留下来的宝贵印记。 4个 426次 23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