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通讯与上网
伊通满族自治县是吉林省唯一的满族自治县,是满族的发祥地之一,有悠久的满族历史和传统文化。
伊通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5.8℃,年日照时数2388.9小时,无霜期130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608.4毫米。适合春季旅游。
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中南部,东与长春市双阳区接壤,西与公主岭市毗邻,南接东辽、东丰、磐石市,北靠长春市。全县辖12个镇、3个乡:伊通镇、二道镇、伊丹镇、马鞍山镇、景台镇、靠山镇、大孤山镇、小孤山镇、营城子镇、西苇镇、河源镇、黄岭子镇、新兴乡、莫里青乡、三道乡。共有190个村,1168个自然屯。
伊通古称一秃、伊敦、伊屯,均系满语音译,源于伊通河名,意为宏大、汹涌之河。古为为肃慎、东胡、挹娄等族领地。隋代时属高句丽。渤海国成立后,伊通属中京显德府管辖。金代属东京路。元代属辽阳行省。明初属奴儿干都司。明末伊通大部分属于海西女真叶赫部领地。清顺治元年(1644年),有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灾民进入本境西部、东辽河沿岸定居垦殖。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设伊通河分防巡检,属吉林厅。由于人口增加,于光绪八年(1882年)升为伊通州,属吉林府。宣统元年(1909年)升为直隶州。至宣统三年(1911年)全州人口已达到31万人,是吉林省所辖区域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的州县。1913年,撤州建县,称伊通县,隶属长春道。满洲国时期,于1941年与双阳县合并,为通阳县。1945年,被中国**党收复,建立通阳县**联合**。1946年3月15日,撤销通阳县,恢复伊通县和双阳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隶属吉林省。1956年,伊通县为公主岭专员公署所辖;1958年为四平专员公署所辖;1983年为四平市所辖;1985年2月为公主岭市所辖,同年12月复归四平市所辖。1988年8月30日,撤销伊通县,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隶属四平市。
途牛攻略
Copyright © 途牛旅游网